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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中午,李牧鹤一个人在家用牛奶冲一碗麦片当做午餐,吃完以后感觉不算太饱,于是又给自己做了一碗速食藕粉。
藕粉是用热水调制,刚冲开的时候还非常烫,李牧鹤便想着晾一晾先做些其他事再去喝。
他最近喜欢上那种可以留言的冰箱贴,冰箱贴可以买非常有趣的类型,精美些的更是惹人喜爱。
对于这类的收集,他一直都保持着爱好。
无论是冰箱贴还是其他类的摆件,中学时期开始看到顺眼的翻页本,做工精美的钢笔还有手感较好的签字笔,这些都是收集的对象。
李牧鹤幼时在家中用的都是铅笔,对于刚开始学写字的小朋友,老师都会从这种即便写错也好擦除的笔入手。
等到二年级大家写字都比较稳些后,班主任会告知家长给孩子买钢笔,要慢慢步入硬笔练习。
也是这个时候,李牧鹤收到了他人生中第一支属于自己的钢笔。
父母考虑到年纪还太小,手部还没有彻底发育,力量较小。
就专门为他定制了那支钢笔,从选材开始就主要考虑重量轻,硬度高的金属作为笔的材质。
还为年幼的儿子选择了一只仙鹤作为图案,雕刻在外表。
李牧鹤打开盒子后被它深深地吸引,他会的形容词不多,只感觉其在闪耀着。
无论是漂亮的金属外壳那反光还是在心里一直期盼的外表,他都感觉这支笔是他最喜欢的!
如今将近二十年过去了,他依旧记得那只钢笔,在这期间也坏过两次,他没有丢弃这个陪伴了他多年的老朋友,坏了以后就去找工匠修理,如今也完好的保留在父母家那边。
想想过往真是美好啊,李牧鹤感叹完就去准备收衣服。
李牧鹤从阳台上把昨天洗好的衣物拿了下来,抱着衣服步入衣帽间内,给整体先分一下类,有些是不需要熨烫的直接挂到衣柜中就好,还有些需要熨烫才可以收起来。
衣服刚放到熨烫板上就听到了门口的开门声,他大步流星地出了房间,看到是孟昭雨露出了意外且迷茫的神色,平常这个时间她都是在上班啊。
迟疑过后,带着轻笑说道“怎么今天回来这么早啊,老板给放假了吗?”
孟昭雨思索再三决定还是告知李牧鹤,“应该也算放假,她让我今天早点回家收拾行李,明天早上就出差。”
“啊,这样啊。”
李牧鹤一瞬间不知道接什么话题才能掩盖住内心的慌乱。
“你中午吃饭了吗?”
“吃过了。”
他沉默地回到衣帽间内,继续刚才手头上的工作。
开始一板一眼地叠衣服、熨烫、最后挂起来。
过了一会还是语调犹豫地开口问道“老板说你要去哪里吗?大概得几天啊?”
“去隔壁市,大概半个月吧。”
听到这个回答以后,李牧鹤彻底按耐不住,情绪有些激动“那我跟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去我担心你的饮食起居,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想了想急急忙忙补充道“半个月时间这么久要带的东西也不少,你一个人搬我心疼,这样我跟你一起去,你本来就累我来替你干这些活。”
孟昭雨坐在沙发上抬头看了一眼李牧鹤,发现他紧紧咬住嘴唇,刚才紧张的声音都能听出来一丝颤抖。
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她就知道他会这个样子,告诉他也是怕他突然发疯,到时候会牵扯更多人,处理更多复杂的人际关系。
她想趁这个机会正好躲一躲清净,成天跟他在一起住的舒心,不过终归还是更想静一静。
算了,意料之中。
转过头后,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漠然地说“那你随便吧,报销的住宿费很少,你要是想住好的自己订酒店。”
李牧鹤本来内心中万分焦急,生怕她会拒绝自己,结果听到了意料之外的回答瞬间欣喜若狂。
立马坐到她身旁,对着她的侧脸冲她傻乐。
轻轻拥住她,将脑袋靠到她的颈窝上,“你最好了,最喜欢你了”
此刻李牧鹤的喜悦飘荡在言语之间。
周围好像被太阳公公撒下了小金星一样,孟昭雨无奈的在内心想“果然,甩不掉这个讨厌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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