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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果按照对方的要求,转型成一支流行乐队,Murphy的风格必然要有很大的变化。
而且,在罗杰的印象之中,所谓的流行乐队,似乎根本就没有真正成功的。
至少,在北美这个地方,没有。
流行的风格,只适合歌手,而不适合乐队。
在前世的地球上,大致也是在世纪之交的这段时间,流行乐队曾经风靡过一段很短暂的时间,但却只是昙花一现,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甚至没有几个能让人记得住的名字。
倒是某些非乐队的偶像组合,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比如后街男孩、原子少女猫等等。
不过那显然不适合Murphy乐队的风格,更加不适合罗杰。
“Murphy是一支摇滚乐队。”
罗杰很坚定地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强调着自己的底线。
罗杰最大,也是唯一的优势,就是脑海中数以千计,来自前世地球上的经典摇滚。
若是脱离了摇滚这个范畴,罗杰也只是一个实力还算不错的贝斯手,以及勉强合格的主唱或者伴唱,仅此而已。
当然,在摇滚这个大的前提下,是朋克摇滚,还是金属摇滚,亦或是玩玩流行摇滚,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至少罗杰自己可以很容易的适应。
乔治似乎想要说些什么,被理查森按住了胳膊。
切斯特顿将几人的表现尽收眼底,没有立刻回答,反而是转移话题道:“你刚才说有几点疑问,不如先一次说完,然后我们再一条一条地细谈。”
“也好,除了乐队风格之外,还有两个问题。”
罗杰想了一会,继续道:“合同年限十年,时间太长了。
每年至少三张完整专辑,这个数量也太多,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为专辑宣传。”
“还有,要我们乐队增加新成员,这一点我不同意。
新成员不是不可以有,但是必须符合乐队需求,而且要我们所有人一致认可才行。”
“目前就这几个问题。”
罗杰看了看理查森,用眼神询问对方是否有什么要补充的。
理查森想了一会,摇了摇头,示意由罗杰做主。
“先说第一个问题,乐队风格。”
切斯特顿的双手交叉在一起,开口道:“摇滚的受众虽然广泛,但是摇滚乐迷的消费能力普遍偏低,转型成流行乐队,可以带来更多的利润。
公司的分析师仔细分析过你们的专辑,认为你们三人的实力,完全可以适应这样的转型,不存在技术上的难度。”
切斯特顿的话倒是没错,鼓、贝斯和吉他,并不是摇滚的专利,很多流行歌曲,也是以这三件乐器为核心。
然而,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在技术上,而是所谓的流行乐队,根本不可能真正大火。
若是Murphy乐队转型,最终能捧红的,恐怕也只有一个身为主唱的乔治。
至于罗杰和理查森,多半会在失败之后,转成幕后的伴奏人员,只能在专辑录制的时候得到一份临时工作,或者干脆去其它乐队继续玩摇滚。
罗杰和理查森对视一眼,同时摇了摇头。
开口的依然是罗杰,语气非常坚定,不容置疑:“Murphy是一支摇滚乐队,也必须是摇滚乐队。”
完本感言 结束了,结束的虽然有点匆忙,但是挖的坑也都基本上填上了,该讲的也都讲了,方夜也身化轮回,让那些死在灾难中的孤魂不至于瓢泼在人间了。 整理几天,新书很快就会出来,时间不会超过六月一号。请大大们先不要下架,新书的书名在上传那天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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