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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好人心,镰刀自己拿。”
祁季秀没想到唐书汶会拒绝她的建议,一腔好意喂了狗,她有些气愤,把镰刀放到唐书汶背篓里,就气呼呼的找祁季远去了。
小孩子心性,唐书汶有些好笑,只能不远不近跟着众人往落霞山走去。
等上了山,大家伙儿陆陆续续分开了,三五成群。
祁季秀在半道上就跟祁季远分开了,作为壮劳力祁季远是下地,就同路一小段而已。
作为大队长的小闺女,祁季秀的人缘自然很好,等祁季远一走,有的是同龄小姑娘凑上去说话。
虽说祁季秀有些生唐书汶的气,但上了山后还是主动招呼了一声,“你跟着我,别瞎走,不然回家又得被我爹训。”
唐书汶跟着找了一个猪草浓密的地儿,蹲下身就干起了活。
也就蹲着割了二十几分钟吧,两条胳膊和腿似乎有些不像自己的了,这还是她昨儿喝了灵泉水的结果,原身就没怎么干过活,足可见在娘家的时候是多么得宠。
没分家前,原身除了上学,最多就是洗洗衣服;分家后,程红苗同志几乎没怎么让她干过活,想着姑娘家出嫁后在婆家辛劳,也就在娘家的时候日子稍微舒坦些,结果养出这么一个白眼狼。
割累了,唐书汶就近在石头上坐下歇歇脚,从背篓里拿出军用水壶喝水。
“秀儿,你说得果然没错,她真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才多久就休息了,还不如小娃子,跟那些城里来的知青差不多。”
唐书汶转头看去,说自己的是一个十六七岁年纪,留着短发,长了一双猫眼睛的蜜色皮肤姑娘,鼻头圆圆的,脸蛋儿也圆圆的,模样有点可爱,她记得对方似乎叫祁安安,是祁山大队书记家的姑娘。
“安安,人家能来上工算是不错了,至少在改变。”
另一个长着一对可爱虎牙的长辫子姑娘说道,她是大队会计家的姑娘,叫祁芳芳,跟祁安安是堂姐妹。
“芳芳堂妹你说的也有点道理。”
祁安安思索了一下,做出了认同的点头,“还有,你要叫我安安堂姐。”
祁芳芳不说话了,在她的认知当中,自己可比祁安安成熟稳重多了,这声堂姐真叫不出口。
唐书汶喝的军用水壶内被她混了些灵泉水,喝了几口,疲惫就减轻了不少,接着开始割猪草了。
祁季秀虽然没有说话,但看在眼里,觉得唐书汶自从昨儿遇到人贩子后真的在改变了,上工也没偷懒,人也仿佛被磨平了些棱角。
如果对方一直这样,并对二哥没有念想了,那当自家大嫂也还好,谁让她对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多了几分容忍。
唐书汶把自己这块猪草都割完了,就去附近接着找,又找到一块,结果刚割了没一会儿,她就闻到了一丝香味,珍贵药材散发的独有清雅气息。
这也是唐家每任继承人独有的本事,进入灵泉空间后再出来就有了,对于周围一定范围内的药材有侦查探寻的技能。
“秀儿,我去方便一下,就在附近。”
都主动召唤了,唐书汶也不能放过,起身跟不远处的祁季秀打了招呼就朝着散发香味的方向走去。
“哦。”
祁季秀应了一声。
“这就是懒人屎尿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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