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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带她去了酒店,两人都是初体验,敬舒仍然有些紧张,她吃了一颗抗过敏药,然后喝了一杯红酒给自己壮胆,看着纪临江从浴室里走出来时,她的心头一阵阵发紧,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这个男人……这种时候……太帅了……
纪临江的身材很好,肌肉健康、匀称有力,身型高大有型,他气质舒韵,没有其他男人的俗世感,他的身上没有烟火气息,总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就像此刻,那种舒服的感觉直抵她的心扉。
两人的初体验很顺利,敬舒从没想过会那么疼,她不想让自己显得太过生分落了下风,生生忍住了撕裂般的疼痛,如同夏日里热烈的暴风雨,带着云涛怒卷的力量,将她整个人卷进了一场沉沦的欢愉的疼痛中,她仿佛摇摇欲坠在万丈深渊的边缘,欲落不落。
虽然有些生疏,但是动作流畅,有时候出点小差错,敬舒忍不住笑,纪临江也笑了声。
对于热恋中的男女来说,这是最热烈最值得记忆的一晚,也是人生中重要的初体验。
次日退房前,敬舒清晰的看见纪临江穿衣时视线瞥过被褥上大片蹂躏的血红色,他微笑看向她,“我要出差一段时间,跟我一起?”
敬舒说,“我不放心小娴,还是……”
不等她说完,纪临江淡淡打断她的话,“我会让你哥在家陪她一段时间,闵氏业务上的事情,不用他操心。”
敬舒没言语。
纪临江笑眯眯看着她,“去不去?”
敬舒依然不放心,她坐在梳妆台前没吭声,眼线笔描摹过睫毛底色,半晌才说,“我哥是男人,多少有些不方便,我不能离开小娴身边太久。”
于是纪临江便将自己学心理学的表姐请来照顾小娴一段时间,顺便给她做心理疏导,他的表姐很快跟小娴交上了朋友,引导着小娴的情绪,加上闵恩呈在家,敬舒稍稍放心。
国内两人因为身份的原因,出行不方便,可是在国外,这种顾虑便没有了。
纪临江处理完公务,几乎带着敬舒将两人之间所有没干过的事情,都干了一遍,牵着她光明正大的逛街,看电影,带她吃小吃,敬舒遮遮掩掩的情绪渐渐放松下来,她像是普通女孩子一样看见美食会挪不动腿,看见棉花糖会眼直,看见喜欢的包包就想要,她发现,在纪临江面前,她特别小女人的一面总是不经意流露出来。
脑子仿佛不好使,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诸如此刻,她路过街边一个做棒棒糖的摊位,超大一个棒棒糖,多看了一眼,觉得五彩斑斓很漂亮,纪临江便给她买了。
把她宠成了孩子。
敬舒戴着墨镜,尴尬的拿过棒棒糖,舔了口,她发誓,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吃棒棒糖,以前觉得甜腻又幼稚,她不愿意碰,觉得她这种御姐范儿的女人,怎么可能碰这么幼稚的东西。
可是跟纪临江一起,吃棒棒糖便成了一种情趣。
像是人生从一种极端坠入另一种极端,从寒冬腊月忽而炙热入夏,自从跟纪临江确定恋爱关系,她的人生开始变得顺顺利利,像是手中的棒棒糖又斑斓又香甜,尤其是他牵着她的手光明正大的穿过拥挤的陌生街头,敬舒莫名的想要掉泪,是感动,是珍惜。
从没有男人这般珍惜过她,除了她的爸爸,尤其是经过宋司璞残酷的践踏以后,她几乎对感情有了一种天然的自卑和敏感,毫无安全感。
可是跟纪临江在一起,无论是春风、夏花、秋雨、冬雪,还是赖以生存的氧气,都是滚烫的,这种滚烫熨帖着大地掀起排山倒海的暖风,将她席卷上了半空,落不了地。
敬舒的心情渐渐放飞,他会约上他的朋友带敬舒一起去冲浪,玩滑翔伞,带她去迪士尼,给她买米奇耳朵,明明有VIP通道可以径直前去购票点买票,他却牵着敬舒排着长队,等上一两个小时,仿佛在体验普通情侣的快乐。
两人皆戴着宽大的墨镜遮住脸面,可突兀的站在人群里,那种不同旁人的贵气自然而然的流露,引来旁人的侧目,帅哥美女太过赏心悦目。
偷拍他们的人太多,敬舒下意识避开脸。
纪临江倒是无所谓,不在国内,没那么多人认识他们。
敬舒觉得自己前半辈子白活了,一直追逐着优秀的脚步,课程排的满满当当,朋友不多,老师一大把,一直在拼命的学习,拼命的拿各种奖项,拼命的站在高处,拼命的吸引别人的注意,她天真的以为,只要她足够优秀了,她暗恋的人就会喜欢上她,现在她才明白,爱情是一种频率,如果不在一个频率上,无论你多优秀,哪怕你天姿绝色,德才兼备,十项全能,声明显赫,那个男人也不一定会爱你,他看不见你,却看得见脚底那颗卑微如尘的同频率的沙子。
从未好好体验过这烟火人间,以至于坐云霄飞车的时候,敬舒甚至想把前半生全部推翻,重活一遍,她一点也不害怕,一边尖叫一边大笑,紧紧握着纪临江的手,玩欢实了,连续几天兴致勃勃,跑了好多个项目都不够,看什么都觉有意思,纪临江去给她买冷饮的空档,她便跑没了踪影,没多久,她从攒动的拥挤人流中努力跳出一颗头,冲他挥手。
她不停的跳起来,好让他看到她,像是一只冒尖的地鼠,“我在这里,这里!”
纪临江挤过人潮,向她走去。
敬舒远远的冲他喊,“纪临江!
我爱你!”
她喊的很大声,全然无所畏惧的表白,也不怕人偷拍了,就那么一跳一跳的蹦出人山人海,冒出一颗戴着米奇耳朵的头,冲他喊道,喊完她就开始笑。
纪临江猛然一震,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冷饮,若无其事的向她走去。
白日里娱乐的开心无与伦比,夜晚的激情亦是躲不过去。
敬舒觉得,自从她和纪临江做过以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曾经那种若有似无的距离感忽然就没有了,像是身体契合的那般紧密,两个人的关系亲密无间,她似乎了解他更多了,他的餐饮口味儿偏淡,他夜生活丰富但睡眠质量很高,他喜欢穿浅色的衣服,但也不排斥深色,他不爱用男士香水,他看似来者不拒,平易近人,但又生人勿近。
他真的喜欢在出行途中办公,飞机上,车里,等候区,不浪费一丁点时间。
私下里他话不多,他是行动派。
他脑子比敬舒更灵活,处理问题游刃有余,不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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