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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出发,行了半日,邵棠的车厢里便多了一个乘客。
那家伙钻进车里来的时候,把邵棠吓了一跳,心想怎么半大小子就敢这么钻女客的车,这也太……
结果就听那个看起来十二、三岁的“男”
孩子用一把清亮的嗓子说:“邵娘子,我是司榕,我来和你作伴好不好?”
原来是个穿了男装的女孩子。
这司榕是便是商队主人的女儿。
大约是经常跟着父亲出远门的缘故,皮肤被晒成了蜜色,在邵棠看来非常健康美丽,但在崇尚以白为美的高陈国人的眼里就不怎么好看了。
“高陈这里没什么好的,也就是漂亮衣服多一些。
规矩太多,烦死人了。
到了京城,那些大户人家的女孩出门,还非要戴个帏帽。
夏天那么热,闷也闷死了……邵娘子,你有没有去过我们吴冉国,我们那里才是好地方……”
司榕很爱说话。
大约是因为车队里没什么女性的缘故,听说来了个年轻小娘子,就专门跑过来找她聊天。
“听说你不是高陈人,我才过来。
那些高陈的小娘子,看见我就偷笑,还以为我不知道。
不就是笑我黑吗。
我黑吗?我黑吗?我比我们那很多人都要白了!
也不知道她们把脸抹得跟白面口袋似的有什么好看!”
司榕使劲的发着牢骚,大约心底其实还是有些介意皮肤不白的。
邵棠好笑的捏捏她气鼓鼓的腮帮:“你这样的,在我家乡,叫蜜色,或者小麦色。
被认为是很健康的颜色。
很多姑娘,特地跑去海边把皮肤晒成这种颜色呢。”
司榕话多的好处,就是让邵棠获得了不少的信息。
原来车队主人司南,是吴冉国人。
司榕是他的独女,生母早亡。
司南每隔一两年,就要亲自带领商队到各国转一圈,巡视一下各地的商号和产业。
别看司榕小小年纪,竟然已经去过七八个国家了。
说起各国的风俗、特产,也是如数家珍,让邵棠获益匪浅。
邵棠不嫌她黑,让司榕对她大起好感,晚餐时就硬拉着邵棠和她一起吃:”
就我和我爹,太没意思了。”
邵棠推脱不过,就随她去了。
其实邵棠本身就不是那种高贵冷艳拒人千里道类型。
她过往的人生一直被父亲保护得很好,她单纯简单。
虽然家里非常有钱,但她本人并不是特别漂亮也不是特别优秀,加上也没有被家里养成骄矜的性格,所以一直是很能融入于众人中的。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能多认识个人,便能少一分寂寞吧。
况且她又是享受惯了的人,在没有现代化的便利装备的条件下,这野外宿营的滋味真的不咋样。
跟着商队的大小两个主人蹭饭,条件怎么也会好一点。
况且司南见了她也没有什么不高兴的表情,只是随意的点点头,邵棠就干脆厚颜的坐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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