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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快马加鞭(第1页)

事情就是这样,裴觉身负重伤更兼恶咒蚀体,还能活着只能说明他平素训练刻苦,哈尔夫及时救治得体,两人简略商讨后,决定分头行动,裴觉抢了巡野客的一匹劣马,便飞奔赶向三城。

夜已然深了,飞蛾小队三人全无睡意,只因队长还在荒野生死不明,免不了有些着急。

裴觉伤势已无大碍,他从行囊里取出一个长条盒子,盒中宿着三只黑壳金翼的甲虫,每只有十公分大小,裴觉取出一只,放在薛照手里,小虫还在沉眠,像极了一块光滑的小石头。

“这叫觅踪虫,待你们出的城去,以血引之,它便会醒来,雌虫会留下只有雄虫才能嗅到的气味,这种虫子成对出现,现在哈尔夫处有两只雌虫,这只留给你们,另一只我会送给教团定夺。”

裴觉说完这话站起身来,拿起包裹和坏掉的武器,对着三人千恩万谢,就出门去了。

薛照将甲虫贴身收进一个小盒,三人面面相觑。

“现在出门已然太晚,明天我们去买三匹好马再行动不迟。”

霍克打破了沉默。

“明早行动我没问题,但我不会骑马啊!”

薛照挠头道。

霍克有些讶异,好似骑马是人类的必修课一样:“没事明天我教你,很快的。”

薛照嘴上称是,心里却想着:“老子身上住着的是华夏魂,又不是德州魂,扯什么蛋呢!”

三人商议完毕就各自回屋睡觉,歧邪床铺上满是血迹,便和薛照同床而卧,虽然两人各盖一条毯子,薛照依旧很拘谨,一动也不动,歧邪今天很累,几乎上床就睡了,他的呼吸很绵长,几乎没什么动静。

大概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薛照便被歧邪从梦中叫醒。

天还没有完全亮,霍克牵着三匹黑色的骏马站在门口:“埃里曼的荒原战马,一匹十五个金币,在它的同类中不算太好,但也是上品,这种马善于长途奔袭,在荒原中和同类争夺食物;斗狼群,争夺水源,最是勇敢坚毅,我今天起的早,在外城马市买到的。”

在霍克的教导下,薛照硬着头皮骑着马在街上转了几圈,只半小时就掌握了窍门,歧邪把装备和包裹扔给薛照,霍克锁好门后,三人打马出城。

薛照身手矫健,平衡力不错,脑子灵活,学东西也很快,三人的马也越骑越快,霍克精心挑选的鞍具十分靠谱,全然没有磨蹭小腿和大腿的感觉。

时间尚早,学城街面上人很少,这座进步与锻造之城在三城的正北边,小城内有许多充满奇思妙想的创造,让薛照啧啧称奇,而且这座城里风车很多,想必是用风力来产生动能的。

两侧街景正飞速变化,薛照突然看到左边的街角处,正有一群白衣人,也骑马向着学城大门这边赶来。

“好像是武社的人。”

薛照对两人说道。

霍克带起斗篷上的兜帽:“咱们得快点了。”

三人加速率先出了城门口,薛照刚提出该用觅踪虫,霍克却叫道:“继续跑!”

三人又跑出将近十里路,才勒马停下。

霍克出了一口气道:“现在武社的人应该找不见我们了。”

“我们那边有句俚语叫人多好办事,武社的人就算跟来也不会捣乱吧!”

薛照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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