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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呢,幼时得异人指点,武艺颇高。
诸位也都是行走江湖之人,应该都懂。
有时候武艺高了,手中若没趁手的家伙,那对敌之时也会吃亏。
所以,历来,江湖上这些高手皆以寻得一把趁手兵器为首要目的。
这些刀兵或是出自名家之手,或是各负盛名的神兵利器。
但这李寻欢不同!”
“他用的是一把长约七寸的暗器飞刀!
此飞刀有赞云:七寸寒芒手中刀,红穗短柄刃儿飞薄。
例不虚发龙俯首,冠绝天下虎见逃!
甚至,有一些更夸张的传言说,小李飞刀一出手,这刀光是紫微微、蓝洼洼,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
“由此可见,这把刀的神妙之处!
可是……你要说它乃什么神兵匠人打造?”
说到这,李臻摇头一笑摆摆手:
“非也。
这飞刀皆是寻常铁匠铺所打,只不过用在了这李探花李寻欢手中,才方显神妙。
从这里也能看出,这小李飞刀李寻欢的飞刀之绝,冠绝天下!
“
说书嘛,听的是赞儿,看的是派儿。
李臻一番形容之后,众人的心已经完全被他的形容带去了故事当中。
对这把飞刀,以及用刀之人,产生了浓浓的好奇心!
而比起相对而言,语言可以俏皮诙谐一些的《九头案》不同,《小李飞刀》的本质,如果你通读全文,其实就能发现它更是一部告诉你“后悔迟”
三字的“反省书”
。
首先,这部书呢,比《九头案》要大很多。
李臻曾经在小剧场演绎这本书的时候,不算休息,连说了22天。
而春友社是一周五场书,周一周二休息。
按照这么算,他这本书已经连续说了一个月。
一个月其实不算长,但比起《九头案》他就说了六天半可强太多了。
其次,这书的故事姑且算是个悲剧吧,哪怕最后李寻欢报仇了,上官金虹死了,孙小红和李寻欢又在一起了,但你要问《小李飞刀》里谁是女主?十个人有九个会告诉你是林诗音……
所以这故事就注定没有什么诙谐的。
并且恰恰相反,把书说的越“冷冽”
,就越能引起观众的共情。
越冷,越会显得命运的无奈。
但现在是开篇嘛,一个好的说书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用精彩的故事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扣子,把客人留住。
然后在用从书中抽丝剥茧得出来的“梁子”
(主线)与“坨子”
(故事)让客人听进去,最后再留个后世俗称“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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