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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1925年的时候,一首流行歌曲流行的时间平均为十六个月,出版歌谱约一百多万份。
到了五十年代,一首流行歌曲的寿命仅几个星期,能够出售二十五万份歌谱就已经很不错了。
由于工业的发展,在二十年代,无线电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到了三十年代,唱片业又兴隆起来。
此外,电视、自动唱机和有声电影等工业亦有所发展,这使只依靠发行歌谱而使歌曲流行的叮砰巷那种经营方式大大落伍了。
这个时代是无线电广播的时代!
大量的信息通过电波传送到成千上万家用户的收音机里。
五十年代初,美国各广播电台播送的音乐节目,包括严肃音乐、各种歌剧以及流行音乐,每周约达一万五千小时。
无线电广播的需要,产生了“唱片节目广播员”
(也就是所谓的dj)这一特殊职能的人员。
他负有介绍乐曲与播放听众通过电话所“点”
的歌曲的任务。
一些音乐爱好者会在规定的音乐广播节目去电话要求播放自己心爱的歌曲。
一个有经验的广播员可以使公众对一些歌曲保持兴趣,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制作“流行”
歌曲。
艾力克斯他们的歌曲能够那么快就流行开来,很大的因素是这些电台的dj非常喜欢他们的歌曲。
电台dj也是有圈子的,他们互相介绍新收到的歌曲,对于自己喜欢的歌曲,则会在电台里播放一遍又一遍。
1951年上半年初,两首歌传遍了美国各地。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十二岁到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喜欢听粗野性感的《that’sallright》,他们是最大的流行音乐群体!
同时也是最狂热的音乐群体。
三十岁以上的成年人则喜欢《献给妈妈的歌》,他们是唱片市场的主要购买力!
艾力克斯无意之中将这两类人都一网打尽,还以为这个年代的人都喜欢摇滚乐。
其实不然,恰恰相反,白种人的家长们很讨厌这种粗野性感的音乐。
1950年之后的美国社会是比较稳定的十年。
在此之前的数十年中,美国经历了经济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直到1950年,经济开始稳定,整个社会进入安居状态。
社会的稳定,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中产阶级逐渐增多,这些人基本上都经历率前几十年的社会动荡,他们格外珍惜眼前的这份安宁与稳定。
在相对富足的生活中,他们开始养儿育女,从而出现率一个“生育高峰期”
,到了50年代,青少年的数量空前增长。
这一代年轻人没有经历过社会动荡,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在父母的宠爱下,他们的思想和父辈出现了严重分歧,对于父母安排的道路,他们往往不屑一顾。
在长时间的积累中,这一代年轻人的叛逆心理日益滋长,他们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与爱好,为了摆脱父母那种传统生活方式的禁锢,形成率一股强大的反叛力量。
正在这个时候,节奏强劲、无拘无束的摇滚乐引起率他们的兴趣。
相对应地,他们父母不喜欢摇滚乐这种节奏强烈、听起来粗野性感的低俗音乐!
他们担心,听这种音乐的孩子会被腐蚀堕落,因而一些保守的家长千方百计地禁止他们的孩子听这种音乐。
正是因为家长的反对,而导致更多的青少年追捧!
这是由历史原因而产生的社会问题,从二战结束后一直存在,只不过还没有人或事件成为其导火线而已。
原本历史上,猫王埃尔维斯要到1953年才出道,并因此开启摇滚时代的。
结果被艾力克斯抢先了两年,只不过,艾力克斯所选歌曲的摇滚因素还不是很明显!
最关键的是,他的声音不像猫王,人家一听就知道艾力克斯是孩子。
同一首歌,让不同的人来演绎,会有不同的风格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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