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假寐,芳菲舒服地睁开眼睛,放眼看这无边无际的天空,良久,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自己到底该去哪里?
大燕是早已亡了的,老燕王也早就死了。在她的记忆里,再也没有任何的亲人。该去投靠谁?
此时,她只有一匹马,怀里有点儿干粮,那还是安特烈在路上给她的。此外,一无所有。早就渴望自由,但真的自由了,却如豢养已久的鸟儿,不知道外面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她牵了马,看看方向,也不管,任由马儿自己踏上一条路,走到哪里算哪里。
马蹄声惊动了草丛里的一只小野兽。它嘶叫着跑出来,却是一头小小的豹子。它虽然凶恶,但见了高头大马,也很害怕,一溜烟地就跑了。芳菲认识这种动物,看着它美丽的花斑豹纹,正要追上去,却听得另一声嘶鸣,依稀是一人一马。
她好奇地回头一看,却见一只明黄色的东西蹿出来,竟然是一只老虎,正是往那个人蹿去。芳菲的马受惊,撒开蹄子就狂奔。芳菲完全控制不住马,生怕被颠下来,只好伏在马背上牢牢握住马缰。飞奔一阵,早已窜出了这片荒林。
待马放慢脚步,已经跑出去老远了。芳菲左右看看,此时天色已晚,只见前方隐隐有炊烟升起,便信马由缰,往前而去。
这是一个荒凉的小镇。说是小镇,不过是一条半里路不到的小街,两边的房子阴暗陈旧,来往的人也不多,唯一的一家客栈前面摆放着一个烧卤的摊子,里面都是一些卤味,什么猪头肉啊,卤鸭子之类的,天气热,一些苍蝇围着飞来飞去,嘤嘤嗡嗡的。
芳菲觉得很是好奇,牵了马走过去,闻着那股肉香味:“这是什么呀?”
小二睁开瞌睡的双眼,见来了顾客,喜形于色:“哟,客官,您这是要住店?”
“是啊,我要住店。”
“好咧,快快请进。”
芳菲随手将马缰一松,也不管马,就径直走进去。屋子里也是黑黢黢的,三两只木桌,几条宽凳子,还没掌灯,只凭借夕阳的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维持着一点亮光。
“客官,您先吃点什么?”
“我要外面那个肉……”
“卤肉么?好咧,要多少?”
“一样来一份吧。”
一碟子盐干花生米,一碟子烟熏芦笋,一碟子猪头肉,一碟子卤鸭子。每一样份量都是少少的。芳菲夹一筷放在嘴边,天气太大,卤肉已经微微有点变味了,可是,她自从进了神殿,已经七八年从未尝到过肉味,只觉得浓香可口,一口下去,不禁大吃大嚼,大声说:“好吃,太好吃了……”
店小二昏昏地看着她,这个不男不女的客官,就这卤肉,有那么好吃么?
她浑然不觉旁人的眼色,风卷残云一般,很快将几碟子东西吃得一干二净,才心满意足说:“小二,客房在哪里啊?我先去歇歇。”
小二满脸堆笑,手伸出来:“客官,小店的规矩,先结算饭钱,喏,这饭菜,三十钱。”
芳菲一愣,给钱?给什么钱?
她自小在宫里长大,从没用过钱。到了北国后,在神殿生活,别说用钱,简直连钱都没有看到过。就算和安特烈一路的逃亡,也是因为太子在马车里准备了干粮和清水。二人都没什么生活经验,不过是偶尔晚上露宿时,打了点野味,拼命奔逃的途中,也没有住过店。
她好生惊奇,还要钱的么?到哪里去拿钱呢?
店小二见她满面愕然,脸上的笑容逐渐地就不见了,他上下打量这个“客官”,一身灰色单衫,头发半尺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说是女的吧,又像个牧马的小厮;说是男的吧,她露出的手,十指纤细,如削葱尖。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竟然连三十文也拿不出?
他尖声问:“客官,不过三十文而已,小店已经是这附近最便宜的了……”这附近唯他一家而已,谁知道他算不算便宜?
“可是……”
“可是什么?吃饭付钱,天经地义。”
他的手,几乎要伸到芳菲的脸上,“先给钱,后住店。”
“可是我没有钱耶。”
他几乎要跳起来:“没有钱,你还学人家住什么店,吃什么饭?你充什么大爷?难不成,你是专门吃霸王餐的?”
芳菲见他目露凶光,吓了一跳,后退一步。